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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日报' |4 e- E& X; j. ~1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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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司法部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今年初实施的撤销囚犯羁押时间双倍冲抵定罪后刑期的C-25法案,对各类囚犯产生的影响不同,特别对穷人、文盲、原住民等囚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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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I9 `( s5 n; L# j) i) z囚犯原先在审判前的羁押时间可以双倍充抵定罪后的囚禁时间,但自从C-25法案于今年2月22日生效,以上这个做法就被取消了。 9 N: `/ m3 s#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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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法律下,法官在判决时,只会给予囚犯一对一的刑期抵消,即如果囚犯在审判前被关押一年时间,定罪后也只能相对应地减去一年刑期。只有极少数的判例法才能给予囚犯的1.5比一的充抵,但这时法官就必须有足够的特别理由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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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司法部在C-25法案实施前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调查人员搜集了加拿大六个城市2008年三个月时间里的582个案例,2009年7月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在此次调查的温哥华、多伦多、温尼辟、白马市、渥太华、哈利法克斯六个城市中,囚犯在温尼辟及白马市羁押中心等待审判的时间较其他城市长,譬如,多伦多囚犯在审判前平均被羁押时间为17天,而白马市囚犯平均被羁押时间为54天,温尼碧则平均高达120天。 / c. {* V3 Q! k- G& E3 B4 [
, o7 T+ h& z, ~4 E3 l2 n" W/ _ j联邦司法部的调查还发现,温尼碧法官在裁决案件时,80%的囚犯都获得二比一的羁押抵消监禁待遇(审判前的被羁押时间两倍充抵定罪后的刑期)。 5 }& ~! ^- b9 _%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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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C-25法案的法律界人士指出,温尼辟羁押中心有很多原住民囚犯。温尼碧约有7万原住民,占市总人口10%,原住民比率是全国大城市之最。原住民囚犯比较贫穷、社会经济能力较低,多数人根本无钱支付保释金,因此他们中很多人不得不在羁押中心逗留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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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待审案例大量积压,很多案例不得不延后审理,导致很多嫌犯要在羁押中心滞留更多时间,加拿大羁押中心在过去十年里也变得越来越拥挤。法官在断案时也把羁押中心拥塞的境况纳入量刑考虑因素之一,因此时常会给予嫌犯二抵一的待遇。 ! _7 A9 y, H5 L! f9 o) [2 ?2 [: B
0 i2 E( z2 T$ z4 ?2 S, Q这个二抵一的做法被认为太过宽贷案犯,并损害了公众对加拿大司法系统的信誉,因此联邦与省区政府司法首长在2006-2007年开会后,决定取消这个二抵一的做法。 $ N. ~+ }% y+ G: y% r2 L
1 o# w( v1 T/ Z2 t5 e1 l3 W加拿大国会预算官佩奇(Keven Page)提醒说,这个C-25法案实施后,监狱人口会快速升高,纳税人也要为此支付更多钱。联邦政府在未来五年里要为包括新建监狱等在内的项目支付70 亿至100亿元,而非联邦政府先前所说的两年内将耗费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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