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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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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3 T1 H7 l7 p G5 i% s
3 @% _6 w+ v3 M; }# R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 d; q6 D! ^7 {% Q5 {& Y
2 q5 S8 d- H3 x- o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k0 d7 O3 Z1 K" v
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V1 M$ @0 ]8 t% x3 V' m
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3 a0 Z% y# a; w2 y9 v" K
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i* N' m7 M6 P! z8 L B; S* b8 Q
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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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9 `- J+ @: U4 s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 Q3 i* j. K+ H3 ~5 z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8 k/ W. m% i
5 P, l$ k" \# A& k0 }# ]) P! ]# ?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8 T+ a! x6 Z9 P" |+ l* @( b*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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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爱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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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7 z6 r/ ?# X O/ r6 U0 I, {% [+ [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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