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 k7 K, x( o: b) q) E 不好意思,我读了几遍,还是有点不明白这则寓言要讲的是什么意思。如果说要讲的是信了耶稣,信了耶和华神之后,一个罪人就可以罪得赦免,就不应该有最后面一句;“从那以后,他继续抢劫、诈骗,每七天向基督忏悔一次。对毛主席和佛、道、儒、伊斯兰十分反感,经常痛骂这些宗教,说他们毫无价值,根本不能保佑人。”因为这句话,就是您尚未信主的人,也知道是讲不通的,也是不应该的,对不对? * ^9 q X |$ {/ U3 e N; y3 B% x8 n# s! c* Z4 ~8 R
因此这个寓言,前面的意思还过得去(只是过得去而已,前面的部分也没有把罪得赦免的道理讲得很清楚),但因为最后面的这句话,在我看来反而像对基督徒的嘲讽。虽然这个嘲讽是基于对基督信仰的误解,但有他一定的道理。因为确有不少基督徒误以为受洗归主之后不用悔改(悔改就是弃绝以前的恶行,改为行善),不用生命被神改变,不用背十字架(背十字架的意识为着基督和祂的福音的缘故付出代价和并为基督受苦)一样可以上天堂,好像只要有了这个仪式就能拿到天堂的门票,可以舒舒服服地在那里等着是天堂。不明白我们得救并不是一次,而是要一生努力去持守的一个过程。如果一个人说他信主了,但依然行恶,他是撒谎的,他的结果仍然是下地狱。上面这些都不是我说的,是神/《圣经》说的。我给你《圣经》的根据。 * u! I. m4 r* | 9 |& v+ R! c) z* b9 g7 ?) e* F 歌林多前书 6: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10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 ^" t* f2 U, G/ W: _% G0 \ 加拉太书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 嫉妒(注: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 ! x: S" b6 I# B- b; R; Y7 E+ o# O/ c 约翰一书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10 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 z7 J, K2 P; S' [/ w. M7 n“凡住在他里面的”这里的他指的是基督耶稣。( h+ j" }6 K* }0 s2 y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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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三段经文来看,是不是已经讲的很清楚了? 3 _5 j5 [2 ^" z# V 另外神赦免人的罪,不是要人继续犯罪,是要领人悔改。) x( o; S4 Z. g- D) X: |+ y5 l
& r. _! F6 g$ E$ N+ F 罗马书2:4 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1 V" i K @. @! q7 r; Z# T
人要是真的信主,真的明白自己的罪已经得到赦免了,是不会继续他旧日的恶性的。否则他就是撒谎的。原因是下面的经文: G- k s6 Y( s1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