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
Helen
+ R+ z0 B2 g# A4 a1 E. G% c& o: H" e* ]. M7 T2 m
最近经历的一件事,令人不吐不快。虽然商家以谋利为主天经地义,但是单方终止合同,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未免目光短浅,因小失大。 - h& B# l0 p# D+ Y- _3 t
" Q9 u& {" Y9 M+ m$ N" j
话说2001年8月底,我们夫妇在Woodbine 一间车行买了一辆新车Minivan, 当时商家推荐我们选择终生换油的服务,即Lifetime Oil & Filter Plan, 时价$599。 即保证每三个月或每5000公里提供换油服务,终生有效。条件是每年不超过6次不超过三万公里,而且标明:“No limit to number of years”. 3 w6 N: S+ w3 T
) v' K6 G2 p: W" w我们想,这倒是可以省些事情,就同意买了这个package. 在最初五年保修期内,服务的确热情周到,无可挑剔。
6 p& o$ w9 R; u% x' ^; {- q$ Z* G I+ {0 U3 M! ?6 i3 j# l; V
然而,近几年情况十分不妙,每次去换油,服务维修部门的技工们都拉长脸刻意冷落人,有时换好了油也不通知取车,任凭你在外边等待长达两个多小时 (以前都是一小时以内搞定),不得不自己去问是否完工,然后象做了亏心事一样灰溜溜地把车开走。& @- Q! U5 Z6 a
0 H" |. M& J% N& t老公对这种明显的冷遇和难以接受的态度早有微词,出乎意料的是上月某日,再去换油时,Service 部门的人声明:换油只服务于那些定期在车行进行维修保养的车主,否则不再伺候。同时,我们收到一张公文,内容基本上也是这个意思,而且这个规定自2009年5月15日起立即生效。
+ a/ n$ D( t1 L/ q# \5 b- j# Q, f* _; N- }1 s K5 [
老公二话不说,掉头离去。我们宁可自己花钱或自己动手,也不放心将车交给这些冷面人摆弄。
1 v% T3 p0 x Q. {* N1 Y3 {
$ R6 c+ X/ ?$ S% [1 R) K, X据说该车行现在已不再offer这种终生换油的服务。然而,有起码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新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新规定生效后的顾客,对于先前的买主,原先的合同依然有效,车行无权单方毁约, 更不应当将是否在那里进行车辆的定期维护与换油绑在一起,混为一谈,这完全是两回事。
2 o% F! Y! N! H) ~4 D' C" u+ _8 [9 c8 ~+ U: ]
北美这里,有许多自己动手的条件也有这个风气,不然CanadianTire 的生意就不会这样好。我们买下这种服务,是车行对我们购置新车售后服务的一种承诺,现在翻脸不认账,无异于卖家在卖了房子多年之后,感觉自己卖亏了,要追回卖出的房子一样荒唐。况且,我们也曾经在车行进行过几次维修和保养,总共花掉过数千元。本来,我们下一辆新车的购置指日可待,也许会考虑回到原来的车行进行选择,这样一来,还有可能作回头客吗? ' M- |. M1 l4 ]/ N
; e( [3 | S/ ]5 @! w5 m# o* F事后想想,车行此举似乎挺聪明,减少了工作量,也能省点钱。但不知决策人想过没有,商海中最重要的是信誉,白纸黑字的东西岂能一笔勾销?省得起钱恐怕还丢不起人吧?于情于理于法都不相容的事,实在不应该是聪明商家的所作所为。' H" t: G. j! b; c+ H; 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