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有十几万加币,我分别买两个房子,付了20%的首付,然后出租出去,基本上出租的钱跟月供的钱持平。若干年以后,把房子卖出去,就赚个差价(可能还要减去税)。请问这样算投资房产吗? d. j0 _8 M& ~( x i3 F- N
本人不是那种很有经济头脑的,能想到的就是这样投资。- J6 j+ ^0 O* ?2 i V- B m5 }$ f3 {
请问大家有什么好主意,怎么能把利润搞到最大?! |4 a+ `, _4 U
或者投资房产有哪些风险,希望大家踊跃发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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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的刚好跟您相反 , g! V1 ]$ k( {" o, t u我想把房贷拉得长一些,这样每个月的月供就会少。 7 b) Q6 x! U2 C0 b按市价去出租房子,有可能每月还能赚100,200,即使赚不了的话,几年下来,相当于别人帮我还贷,我也不损失什么6 [) O7 U9 T! ]* C' w
总之,我觉得出租房应该不用着急把贷款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