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sun 于 2012-12-31 23:37 编辑 / x* q' z s+ ~( O M6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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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圣诞火鸡大餐任何人都可以去。不仅是无家可归者和低收入者,富人也可以去。喜欢热闹的,感到孤独的任何人,尤其新移民更应该去体验一下加拿大文化。我想这也是主办者的宗旨。这个不是政府组织的。是教会组织的。在圣诞节前大家可能都收到号召捐款的信件了吧?这笔钱就是用来主办大餐和给低收入者发购物卡用的。如果您是有钱人,就请您踊跃捐款捐物帮助穷人,然后您尽可以理直气壮的出席大餐和穷人一起过年。何乐而不为?新的一年就要开始了,关于大餐的争论就此打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