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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zaa 于 2014-8-22 01:01 编辑
: S0 n8 D3 J! H% o# }9 Grdu 发表于 2014-8-18 13:54 7 j1 r. F6 R# ~1 D6 f
法律规定, 警察必须先怀疑司机超速, 然后才能用仪器证实, 然后才能罚款。 现在, 有的警察就是把雷达架在那, 显示有人超速, 就去抓人。 完全是撒网捞鱼的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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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法律规定, 警察必须先怀疑司机超速, 然后才能用仪器证实, 然后才能罚款”,不能“把雷达架在那, 显示有人超速, 就去抓人”? 你可能把刑事犯罪和交通法规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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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这么多年,听说过各种对警察抓超速的指责,包括对怀疑警察使用的雷达的技术和维护,但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指责警察抓超速的方法的合法性。这个问题就大了,因为北美(美国和加拿大)都是使用同样的方法抓超速。我可能太孤陋寡闻了。但是北美(美国和加拿大)人民竟然忍受了几十年警察非法抓超速,而默不做声,警察至今还在用同样的方法抓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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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钓鱼执法的理解,是错误的。钓鱼执法在西方是合法的,虽然有些限制。我估计,你第一次知道钓鱼执法,是从上海的出租车事件知道的。注意,中国的几次闹得比较大的所谓“钓鱼执法”,其实不是钓鱼执法,而是“栽赃执法”。而中国的媒体和公众,错误地使用了“钓鱼执法”这个词,将“钓鱼执法”变成了一个贬义词,然后你就被误导了,在这里特委屈地说警察是“钓鱼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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