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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是誰在判你有 50% 責任?保險公司會這樣快便有結果?是誰的保的公司在處理了?加果真的是對你不公的,你不一定要接受對方 Adjuster 的判定,因為他不是 Act for you。9 Y" F c/ V0 z#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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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果你這個簡述真的沒有其他你不對的因素(即是對方全錯,你那次又沒有其他古怪的駕駛行徑),其實你可以先報警,然後向你的保險公司要求代為索償(假設你有購買全保),那麼就是你的保險公司和對方的保險公司的事,事後也不影響你的保費(不過會加了一次索償記錄)。如果你沒有購買全保的話,但是你車有人不適(好像是兩年追索期),你可以找律師做包括車的損壞和人的賠償,他們的收費一般以獲得的賠償25%-30%,不贏不收錢(事實上不贏他們就不接了,所以頭一小時的免費資詢後接不接你的案子便知道你的贏面是不是較大); M3 Z* \; }5 h4 u( V: T"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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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撇開你要不要對方賠償,如果有此意外和受損,適宜到警局備案,以免對方惡隹先告狀,他備案時把不利自己的報成有利,而你不備案的話,變成只有對方的口供成為唯一的警方文字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