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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移民顾问公司证实.中港夫妻团聚移民申请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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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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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星岛日报讯,不少移民顾问业者和申请人反映,近期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及驻香港总领馆对中港人士夫妻团聚类移民申请个案把关明显收紧,被要求面试及申请被拒绝的个案明显增多,星岛日报访问多伦多一些移民顾问公司,证明了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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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移民公司总裁罗宾表示,由2006年夏天起,凡经由加拿大驻香港领事馆处理的夫妻团聚类移民申请个案,特别是申请人或担保人一方为第二次结婚的情况,几乎百分之百被要求面试。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除接纳香港本地居民的申请个案之外,亦负责处理来自大陆福建、广东、海南和广西等省份的移民申请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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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表示,移民官对个案审批的宽严程度通常会因时而异,好像在此前过往一年,免面试的概率相当高,但从2006年6月起政策明显收紧,许多个案被要求面试,有些被拒个案在他看来理由也不是很充分。被拒案件急据增多后,相应地向移民局提出上诉的个案也会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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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Q1 ~! ^& S/ C( C  u$ o& [他最近接手几件结婚移民被拒的上诉委托,认为嬴的希望很大。 " X" K- s, _' @% @' a- N&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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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及上述政策收紧是否与通过假结婚获取移民身份的情况增加,引起移民官特别注意有关,罗宾表示情况亦不完全如此,任何时候申请个案中假案都难以杜绝,移民官应秉持中立的立场客观审视申请人提供的资讯,如果先入为主,抱著「查假案」的动机去面试申请人,就难免失之偏颇,对申请人不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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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7 d- K: S1 _) n8 c, ~! s7 ]: ]审批宽严程度因时而异
" ]- A: U- W; u$ D" b罗宾亦承认,一些个案中申请人通过结婚取得加国移民身份,登陆之后一年左右马上办理离婚,随即又再结婚担保其他人移民加国,目前移民局对这类案件格外重视和关照,已经有多个类似个案,移民局起诉担保人上一次结婚是假结婚。 7 V9 Y; C, m( J1 l9 E! _0 J

/ ~/ N' p4 W0 @对此罗宾认为,在华人社区通过假结婚申请移民,虽不是个别现象,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不少加国本地移民生活圈子狭小,社交范围有限,希望回中港等地找到意中人,这种情况并非假结婚。但这种婚姻基础并不坚固。 % a' `, ^' M( F3 t8 T! b: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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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空限制,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可能只是匆匆见上数面,大部分还要通过Email或MSN加深了解,登陆团聚之后会感觉跟一个陌生人生活在一起,再加上初到加国难以适应,或因对出国期望过高而产生失落感,登陆之后很快要求离婚的情况也不少。只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特别小心,寻找专业的法律顾问处理有关文件,才不会在下一次担保其他亲属移民时,被认为上一次是假结婚而遇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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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雄移民公司总裁陆炳雄表示,并没有感觉近期针对夫妻团聚类移民申请个案的审批明显收紧。该公司经办的夫妻团聚类移民案件大多不需经过面试,只需4个月至9个月即可获批。但个别情况如果被移民官要求面试,则需多等大约1年的时间。而被要求面试的情况,大多是申请人准备资科不完备、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前后矛盾、引起移民官怀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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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引起关注 . @& V% P7 }6 l, t
陆炳雄亦认为,通过结婚获担保移民加国的人士,登陆之后短期内马上离婚,随即又使用假文件去担保别人移民,至使移民局怀疑这些人上一次结婚是假结婚,这种情况是移民官要求申请人面试的一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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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 `* x4 I1 C  _. A% O他举例说,一位男士以夫妻关系担保女方移民来加。女方取得身份成功登陆之后,马上要求和男方离婚,随即再以自己的移民身份担保其他人来加。但安省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之前必须有至少一年分居时间。5 L: A; \6 v+ Q+ U2 f! z&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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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一些人不计后果,找律师伪造夫妻分居的记录。但明明以夫妻团聚名义申请移民来加,登陆才几个月,却有一年的分居记绿,以此推测,应该在登陆来加之前已经与担保人分居,这样不合逻辑的情况,移民官当然会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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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样 事 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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