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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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谈海! f, l; T0 I0 i8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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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李某为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与一名加拿大女子在万锦假结婚,拿到绿卡后二人离婚。之后李某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结婚生子,不料假结婚之事并移民部发现,移民部发出遣返令。李某上诉,法官认为李某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于是批准其上诉。* y$ y+ z2 H! E3 B
. i/ ]! S, @( x: f/ J法庭文件显示,李某于2002年4月来到加拿大求学。
0 k% i9 v7 c G8 f# J到2003年11月,为了留下来,他就和一女子假结婚,并于2007年8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4 _) H! l% [# Q
2008年12月,他和对方离婚。而到了2012年1月,他和自己的意中人结婚,太太是华裔加拿大公民。1 O; }$ h1 @0 X. I$ c7 L9 e' n% ~
本来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不料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调查发现了他之前的假结婚。到了2012年6月,移民及难民局(IRB)判定他欺诈成立,对他发出驱逐令。
$ a/ C3 N1 M1 Q, ` p6 ?李某对此提出上诉。
) e$ L3 h8 |8 s, g1 x2014年2月,李某说他太太已经怀孕。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认为,孩子尚未出生,不能援引“孩子的最佳利益”的条款来考虑本案,为此维持递解令有效。6 ~" W* m& T. |% q+ Z
李某随后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等到法官审理此案时,李某的女儿已经3岁了,为此法官认为李某的加拿大女儿是此案最大的考量,具有相当大的权重。如果李某被驱逐出境,必将使其女儿很长时间看不到父亲,后果相当严重,这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5 E! K) K, k) Y3 a
同时,法官考虑到李某坦率承认假结婚的情形,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调查中态度良好,愿意合作。而且在几年时间里,每月做10个小时的义工,为社会服务。李某在银行工作,买了房子,还和人合开了一间餐厅,雇佣10到15人,给加拿大带来积极的贡献。综合考虑,批准司法覆核。目前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已经取消了李某遣返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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