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别申请了 at 2005-3-6 09:38 PM:- l. l4 s$ Y7 P3 ]" I
三思,你儿子多大了?! n2 k$ k% }! C( M
也许我喜欢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吧。 : R @1 r+ x8 b) g4 N首先,让不让坐是乘客的权利,但不是一种义务,虽然照顾老幼残是社会公德。我过去坐公交车时,经常看到推婴儿车的妈妈,很少见哪位上车要求别人让座的。 ! z( P4 D' H9 t; u$ u其次,我觉得公交车司机做的很对,也许这是他们的规定。当他认为,他不能对这个残疾人负责时,他只能给公司汇报,请公司安排。" h0 Q' o& H- C1 }
我也佩服你得大虾气概! L1 z5 M C& T6 r j; R! o
5 G$ P! \7 O6 C" \ [8 x2 Z7 V1)公车前面两边的位置是给wheelchair and stroller的。' i3 c7 v+ L; k( t
2)我当时带了两个,一岁和三岁。小的坐在车里,大的跟着我走路。我是给大的找座位! O3 M; J% |, K
3)什么对残疾人负责?公车又针对残疾人轮椅的设计。 " c: {. m% ?' e9 A0 d% l& L* a- M4)是的,肯定是有规定的,但是司机向公司汇报,是在我埋怨后才打的。当时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那个人被拒后调转车头好像是离开了。司机应该当时告知这个残疾人自己会联络公司。4 m! A8 ~- w3 k# v, O3 G
5)没事儿,想问就问,不用最后加勺香油
Originally posted by 别申请了 at 2005-3-6 10:53 PM:/ A% W: D4 \) |" r
如果当时车上人太多,司机不让这个残疾人上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司机不能绝对保证他的安全。上车后就是一份合同的成立,他不想这么不负责任地让他上这么拥挤的车。, P( A, }- D- \; c# c! H
我在纳闷,你怎么这么有胆量带2个孩子坐公交?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