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过错方,这个也是不作数的,只能寄希望于那一方良心发现,在经济上有所补偿。不过能够做到在婚内出轨的人能用多大的道德感那就实在是不好说了。 在这个案子里,尽管医生前妻出轨在先,她依然有权力要求医生每月付给她配偶赡养付(注意,这个费用是另算的,跟儿童抚养费无关)基于医生的前妻同样也是医生,属于高收入人群,这个配偶抚养费会很低甚至没有,但是一旦她决定不再工作,这个钱就会变的非常可观,而且他要持续的付到他的前妻开始工作活着再婚。如果她一辈子不出去工作,一辈子不结婚(这里说的是结婚,有多少个同居男友随意,都不算数)那么,他就要养他的前妻一辈子! 养娃养到18岁都到头了,前妻是终身的。 而且如果他死在了他的前妻前头,他的前妻一样有权力分遗产。2 f) ~3 c- E2 K# V! Z9 n' ]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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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例可以参照白求恩医生,他得了肺病以后不能在加国行医,他的老婆跟人跑了还要找他要抚养费,最后法院把他的房子农场都判给了他的前妻。现在的那个白求恩医生故居就是后来又从他前妻手里买回来的。 6 `! D K/ ]8 _4 `( I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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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庭资料显示,罗拉在17岁的时候遇到了时年32岁的男方,(不要问我为什么男方没有因为和一个未成年少女有关系而被抓,这个我也不知道)。两个前后一起生活了七年,其间罗拉非常想要结婚,但是男方一直拒绝,用他的话来说:他并不相信婚姻。 汗,为毛所有不想要结婚的男的都是一个调调呢? / e) m" ]% ~6 J9 r$ h % D& h* r* w* D罗拉女士,我建议你到书店去买一本“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畅销书,打开来,大声朗读书中第一章节的大标题“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if he doesn’t want to marry you”。看到了没,他不想要跟你结婚,是因为他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喜!欢!你! ) @) c5 c- Z+ p" E& F/ i; } 1 P& S( a: Y9 U8 L c ) E" T9 ?8 n# z* l" v% ]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应该是,如果传言属实,男主真的就是Laliberté的话,他尽管没有像现在这么有钱,但是当时也绝对是富甲一方了。作为一个商人来说,尽可能的不做亏本生意是生活的第一原则。 罗拉跟男方一起生了三个孩子,跟男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五年,在这七年里,罗拉从来没有工作过,也从来没有对男方的生意进行过帮助,甚至在七年中,男方无数次的出国进行商务旅行,罗拉一次都没有随行过。然后遭遇了七年之痒,在2001年的时候两个人分手了。 分手以后,男方同意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直到成年(这个具体数目不详,但是应该很可观,女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异议)但是他拒绝支付女方的配偶赡养费,也拒绝分割财产。 其实这个时候的罗拉女士也不过刚刚24岁而已,前男友已经决定抚养共同的孩子了,按常理说,她应该就此收手,趁着年轻赶紧重新开始。但素,我们的罗拉女士则没有这么想,她干了一个也许是绝大多数土生土长加拿大女孩都会干的事情:我要去告他!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 B& t9 ? ?; ~3 u8 [$ \ 5 f% J& F+ i; h L5 N